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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第十届中国曲艺牡丹奖上海地区报送作品通知
2018年01月16日 13:48

  各曲艺院团及相关单位、各曲协会员:

  中国曲艺牡丹奖是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、中国曲艺家协会联合主办的全国性曲艺艺术专业奖。两年评选一次。根据《关于报送第十届中国曲艺牡丹奖参评材料的通知》,本届牡丹奖设立节目奖、表演奖、文学奖、新人奖。2018年将举行第十届中国曲艺牡丹奖的评选,并于即日起开始报送参评作品,相关事宜如下:

  一、报送作品要求

  本届牡丹奖评选的时间期限为2016年、2017年两个年度。各子项具体要求须符合《中国曲艺牡丹奖章程》规定。其中,参评文学奖的节目,创作时间放宽为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。参评新人奖的演员须于1983年3月30日后出生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。

  参评作品及演员所演节目,要求曲种特点鲜明,艺术表现充分。应体现时代精神和创新精神,应经过演出实践、受到观众欢迎。参演演员应具有较高艺术水平和社会影响力,并长期自觉遵守和践行《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》与《中国曲艺工作者行为守则》。

  二、报送与推荐

  1、各报送单位和个人如实填写参评登记表(附件2)。报送单位意见一栏,须有参评节目(作品)及人员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,凡存有版权纠纷,由参选人员及所在单位负责解决。

  2、报送节目长度原则上控制在20分钟以内,录像光盘为DVD格式,声音和画面清晰,参评的主要演员突出。凡假唱者一律取消参评资格。参评节目须提供字幕及相关内容介绍。

  3、推荐参评的中长书类节目除报送参赛节目片段录像及文本外,还须报送完整作品录像及文本。

  4、所有推荐材料(包括参评登记表、作品文本、节目DVD光盘2张、参评登记表、新人奖身份证复印件)须在3月9日前寄送至上海市曲艺家协会,参评登记表及作品文本电子版同时发送至协会电子邮箱。所有材料将由上海市曲艺家协会存档,不予退还,请自留底稿。

  5、为了提高参赛节目的质量,提高分赛区入选率,协会将组织专家在3月12日——3月28日期间,对报送节目以现场演出的方式进行试演,专家对参展节目提出修改意见。

  6、其他相关要求详见中曲发【2018】1号文《关于报送第十届中国曲艺牡丹奖参评材料的通知》(附件1)。

  三、联系方式

  上海市延安西路200号1008室(200040)

  联系人:唐晓聪 沈稷

  电话: 62483323-291

  E-MAIL: shsqyjxh@sina.cn

  上海市曲艺家协会

  2018年1月15日

  附件:

  1、《关于报送第十届中国曲艺牡丹奖参评材料的通知》

  2、《第十届中国曲艺牡丹奖参评登记表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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